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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水湾1号上班10天,因个人原因想辞职不做了,来时候交300押金
我在水湾1号上班10天,因个人原因想辞职不做了,来时候交300押金 我在水湾1号上班10天,因个人原因想辞职不做了,来时候交300押金,没给押金条,第4天还签合同了,我现在是试用期。我辞职他们说不退押金,怎么办?
2014-06-05 22:56 短信用户(广东-珠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6-05 22:57
收集证据,要求退回押金
2 孙新律师  2014-06-05 22:58
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本身收取押金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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