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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6日晚上停放单元门口,10日晚上电瓶被盗,经业主与物管方协商
电瓶车6日晚上停放单元门口,10日晚上电瓶被盗,经业主与物管方协商 电瓶车6日晚上停放单元门口,10日晚上电瓶被盗,经业主与物管方协商,业主要求赔付电瓶半价300元,物管方只愿赔付半年物管费200左右,目前物管方不给予任何回复。
2014-06-05 09:30 短信用户(四川-眉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06-05 10:26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4-06-05 09:33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3 都燕果律师  2014-06-05 09:35
你好!如果物管有监管义务且对方没有尽到监管义务那么是可以要求其承担部分责任,根据你的描述来看,财务被盗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4 沈辉律师  2014-06-05 09:37
你好,对方有过错才能承担责任,建议你们好好沟通,对方拒绝商量,你可以报警,或者是向业主委员会投诉
5 孙新律师  2014-06-05 10:29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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