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事纠纷 我父亲多年以来从事外出建筑工作,也就是俗称泥工。现在年龄大了,就留在家中接一些民房的生意做,自己买了建筑用的工具。前两月,在工作中有位工人因工具问题摔伤了,我父亲赔了5000元,真正的医疗费用不到2000元。过了一个月,这位工人又要求赔3500元误工费,并要挟如果不给,要去状告我父亲不法经营活动。我父亲老实,在长辈的见证下,就支付了这比费用。请问,我父亲在农村接活做民房,只与房主签了合同,没有与临时雇用的工人签合同,这违法吗?
2010-11-11 14:04 zxsmom……(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0-11-11 13:52
当然不合法,但是生活中没人管的
2 孙新律师 2010-11-11 13:53
你父亲作为雇主发生工伤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既然已经协商解决就按照协商的意见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0-11-11 15:30
“再就是,这位工人第二次要求赔偿合理吗?”
不合理。超出损失范围。
“两次赔偿都没有签收条,如果他要求第三次赔偿,应该如何应对?”
不予以理睬。
不合理。超出损失范围。
“两次赔偿都没有签收条,如果他要求第三次赔偿,应该如何应对?”
不予以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