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个人共用一个身份证 我与他2004年7月登记结婚,2009年3月18女儿出生。在我坐月子期间发现他与其他女人有染,于是起诉离婚。现在女儿随我生活。离婚一年后由于抚养费问题找他。才知道男的用的是他哥哥的身份证跟我结的婚。原来他不叫现在的名字,由于年轻的时候参军年岁不够用哥哥的身份证走的,之后一直跟哥哥共用一个身份证。现在也是。也就是说其实是我与他哥哥结的婚,那么假如以后他不付给小孩抚养费了我该怎么办?
2010-11-11 11:46 XTAD16……(河北-邢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11 11:48
抚养费与结婚与否并无因果关系。你可以直接起诉他,要他支付抚养费。
2 110网律师 2010-11-11 11:55
1、婚姻为无效婚姻;
2、他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2、他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 孙新律师 2010-11-11 11:56
你好,不管怎样他是孩子的父亲,他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4 2010-11-14 15:30
也可以起诉他,因为他和你女儿之间有血缘关系,他有义务给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