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行政复议申请应向哪个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因我家的地基高出小区地面许多,为了出入的安全,我在我原房屋土地使用的范围内在侧门筑起一混泥土平台,因与邻居闹矛盾,邻居告我们占用公路。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在没有进行全面的实际调查后就向我们下达了违建自行拆除通知。2014年6月3日下达的,2014年6月6日就要执行强制拆除。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我向哪个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谢谢。
2014-06-03 18:46 想一说(海南-三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6-03 19:36
可以委托我们帮你处理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6-03 20:30
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