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尊敬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您们好:我哥给一瓷砖店老板搬运瓷砖过程中被瓷砖砸伤,致使颈4颈5脱位,颈脊髓损伤,导致四肢瘫痪。没有签订合同,这算工伤还是人身意外伤害,老板应该支付哪些费用?赔偿标准时怎样的?如果起诉,那么流程是怎样的?应该收集哪些证据?谢谢!
2014-06-01 20:24 mgr(内蒙古-鄂尔多斯)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6-01 20:33
应是工伤,请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2 朱君秀律师 2014-06-01 20:35
答: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申报工伤。单位在30日内,本人、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申报;具体数额与伤残等级有关系。
3 王占胜律师 2014-06-02 09:53
如果该地砖店属于公司,那就是工伤,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向当地劳动局申报工伤,用仲裁的办法加以处理。否则,就属于雇佣关系,那就按照《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提起诉讼,通过诉讼处理。不过均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