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关于赠送问题。我的父母在我订婚时将自己的土地赠送给我使用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赠送问题。我的父母在我订婚时将自己的土地赠送给我使用,并写了赠送协议书,但只写了被赠送者我的名字未写我丈夫的名,由家门见证签字并按了手印,弟弟还未成年,但也在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请问这样具有法律效应吗?还需要去哪些部门公证吗? 现在我在赠送的土地上建了房屋,假如将来父母不在了与弟弟不和发生土地纠纷,而现在的那些公证人又不健在了的情况下,是否也具有法律效应,如果1旦发生这样的是打官司,会不会将土地及建的房判给我?
2014-05-31 21:22 短信用户(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5-31 21:55
如果是国有使用权土地,可赠与并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在你名下;如果是集体土地,你户口在本村,可享有农村宅基地的权利,如果不是在本村,可采取遗嘱的方式将该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你名下。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该采取何种方式更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4-06-01 10:36
首先要看你们的协议是否有效,土地只有使用权,如果是国有的可以直接过户,如果是集体无法过户的,只能根据本集体的分配使用土地。建设房屋需要得到审批,最好是公证,见证效力低
3 110网律师 2014-06-01 16:40
土地仅有使用权,建房需要报批的。。。
4 110网律师 2014-06-03 11:43
建议去公证处做公证,或者去律所做见证,不需要你弟弟再签字确认。土地是你父母赠送给你个人的,属于你个人,建议尽快办理更名的手续。地上建筑如果是婚后用夫妻的财产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你父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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