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在一家自负盈亏的国有性质学校上班,现在因学校管理不善,发不出工资,于是上级主管部门协同学校领导找到一民办学校进行股份制合作,职工们都不同意,请问现在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010-11-10 13:14 zw1985……(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0-11-10 13:36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只要学校没有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改制后,原合同继续有效。学校改制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在改制时清偿拖欠的工资;暂不能清偿的,应当在改制前明确清偿拖欠工资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由其负责清偿。
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你们也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你们也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