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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来两个月不到,女方以我对她不关心为理由不回家。
结婚来两个月不到,女方以我对她不关心为理由不回家。 因工作上的事回家后只是对女方发了牢骚,她就以我不关心她为理由不再回家。父母和我去她家找她回来几次都是在说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敷衍,几次下来我家里已近萌生离婚的想法。前次去她家时从侧面表达出来,可是她的父母现在竟然表示离婚要我们家赔偿她们的损失以及彩礼都要给她家。如果真的离婚我们家是否真的需要支付这些?
2014-05-30 16:14 aaxuju……(江苏-盐城)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5051571716  2014年05月30日 16时24分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已办理登记手续确实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 孙新律师  2014-05-30 16:22
彩礼,看是否登记结婚,如没有,可不给,即使给了,也可以要求返还。
损失,看对方能否拿出受损的依据,你是否有过错。
另外,结婚了,夫妻有义务一起共同生活。
具体事宜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3 孙新律师  2014-05-30 16:24
结婚后离婚彩礼原则上不支持,但结婚时间较短,尤其是造成男方是负债,可以主张,法院会判决适当返还。
4 律师律师  2014-05-30 20:47
1、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可要求返还。
2、如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
3、如婚前给付彩礼一方,离婚后生活困难的,可主张返还。
5 110网律师  2014-05-30 21:31
你好 如果办理登记了 彩礼不需要退还
6 祁金波律师  2014-05-30 22:22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没有赔偿损失的法律依据。
7 陈爱洲律师  2014-05-30 22:51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8 110网律师  2014-05-31 13:40
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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