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理赔事宜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车祸理赔事宜,事情是这样的,在今年7月10日上午,我母亲外出买菜被一辆轿车撞断小腿,后交警认定为驾驶员全责,并说待我母亲腿好后可至交警队处理,现我母亲腿已痊愈,我致电肇事者至交警队处理理赔事宜,肇事者称要我母亲带着所有费用单据和他去保险公司,有保险公司审核哪些可以理赔,而后保险公司赔多少,他就给我们多少,至于超出部分他概不承担,而且态度恶劣,声称不满意就去告他,律师能不能给我们一点建议,这件事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2010-11-10 11:27 alan12……(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1月10日 14时25分
对方全责则由其承担全部赔偿。可以主张的权利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营养费等,若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律师费也可以向对方主张。建议聘请律师尽快起诉,人身损害案件时效1年。
2 110网律师 2010-11-10 11:40
请你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解释,结合上海的当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出数额后到法院起诉即可依法维护你的权益.
3 110网律师 2010-11-10 12:23
根据你的陈述并结合司法实践:
你母亲因此次事故受到的全部损失都应该有肇事司机赔偿,无需你承担。
如果对方不愿意承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对方承担。并且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是由肇事方承担的。
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或者来所面谈
你母亲因此次事故受到的全部损失都应该有肇事司机赔偿,无需你承担。
如果对方不愿意承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对方承担。并且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是由肇事方承担的。
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或者来所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0-11-10 13:44
保险理赔不足部分,仍应由肇事者承担,你们可以起诉他,要求赔偿。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