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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公办教师因公死亡的待遇问题
请教关于公办教师因公死亡的待遇问题 我的一位朋友是公办教师,在从乡下到县城去参加教师培训的途中,他的摩托车与别人的摩托车相撞负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县教育局将其认定为公伤。但对其的死亡待遇一直得不到落实。其亲属及朋友们也不明白教师的公伤究竟是有何待遇如。如死后工资发到何时止?丧葬费是多少?死亡补助是多少?遗属补助等等。请律师给予解答。
2009-03-06 17:24 634312……(山西-吕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3-06 17:29
按工伤保险待遇做  你可以查工伤保险条例
2 孙新律师  2009-03-06 20:03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属于工伤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cn/
3 霍治平律师  2009-03-06 22:46
你好:
    属工伤!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霍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03526499
4 孙新律师  2009-03-07 10:55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死后的工资是不会继续发放的,但是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及住宿费用。其中丧葬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若仍由疑问,可来我所(山西大同云冈律师事务所)咨询。
5 李剑英律师  2009-03-08 15:46
太原李律师:1311109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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