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老院受到意外伤害都应由谁负责 我奶奶因病瘫痪,由于家人无时间照顾,多以送到养老院,当时是全护,但是昨天晚上11点多被一老头拿刀劈伤脸部,凌晨2点多钟才送到医院,缝了七八针,从昨晚送医院到现在,住院及治疗的所有费用均由我们拿的。由于此养老院是在农村的养老院,进入养老院时并未签署相关合同和协议。报警后,警方说此老头患有肺气肿且年事已高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这是老头自己的事,他的子女不负责承担责任。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们作为受害人应该怎么办?这个责任应该都由谁承担?若需要走诉讼程序,我们现在应该准备好什么材料?
2014-05-29 22:27 梁阿飞(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4-05-29 22:29
法律上可以要求养老院的举办人或经营人承担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4-05-29 23:07
你好:要养老院负责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5-30 07:19
应该有养老院负责
4 孙新律师 2014-05-30 08:12
你好,应该有养老院负责。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