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空房的物业费应该缴纳多少?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本人2007年10月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一套住宅,一直未装修入住,现在房子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要全额收取2007年-2009年物业管理费,请问物业公司这一要求是否合理,我应该缴纳多少物业管理费,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如果我已经全额缴纳了,能要回一部分吗?
2009-03-06 15:15 洪水(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06 17:03
要看合同的约定。
2 孙新律师 2009-03-06 15:20
我认为物业费不因你未住房而不收取。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3 110网律师 2009-03-06 16:32
首先要看你是否办理入户,同时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如果签订则要根据协议约定的物业管理费的标准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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