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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亡赔偿的问题
关于死亡赔偿的问题 你好!我想问下,我朋友也是我同事,就在前天一次事故中死亡,想知道究竟 责任在谁那里。事情是这样的,前天晚上他们两人骑摩托车经过的时候路上,路上就直接冲进箱涵里面,目前两人还下落不明,箱涵是属于水务局的,用来排洪、排污水的,上周大雨,把两个箱涵板块冲了上来,就形成一个大坑,然后,这河段是水务承包给一间公司管理养护的,这公司的人说已经在那里拉了警示带,禁止人员经过,但是,晚上我估计很难看得到警示带,就这样,我朋友就冲下去了。新闻都有报道,就是什么“吃人箱涵”的标题,这事情上,明天我朋友的家人就过来了,这事的责任在谁?赔偿的话能赔偿多少,朋友在这工资也就3000,家里是农村的,云南彝族人,来这三四年了。
2014-05-28 14:47 jeep红指(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5月28日 15时52分
您好,在观澜对吧?

从与公司的的角度而言,若是在下班途中,则属于工伤,公司应该按照工伤进行赔偿;

从与水务局的关系而言,水务局、管理公司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我们是这方面的专家,家属可直接来找我们,我们一定可以帮助他们!预计赔偿在百万左右
2 110网律师  2014-05-28 14:50
由责任单位或管理方负责赔偿
3 张勇律师  2014-05-28 15:09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4-05-28 15:29
可以要求水务局和管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视你朋友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最高能够赔偿到100多万
5 付成刚律师  2014-05-28 16:02
没有对故事场所进行有效的防护,还是有过错的。可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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