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你好,请问:男方甲与第三者丙同居并有子。现男方甲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女方乙离婚,甲称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有的,只是甲买车买楼都没有入甲的户名,用他人的户名登记)且称6年期间没有回家(实际有时回)。  请问甲与乙离婚后,如果甲与丙结婚会影响(甲与乙的两个儿子)其继承权吗?女方乙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10-11-09 16:25 米菲吖(广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1月09日 17时01分
甲与乙的两个儿子依法享有继承权。女方可以寻找有关这些财产属于甲且是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关证据,乙可要求多分割这些夫妻共同财产。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11-09 20:27
不影响儿子的继承权。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3 110网律师  2010-11-09 16:59
建议委托律师最大程度保护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