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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版权问题
关于版权问题 我厂创作的雕塑产品“中国京剧人物”系例产品己受版权保护,但从问世八年來市场上不断出現大量一模一样的仿品防不甚防,低质低价抢占市场给我们造成极大伤害。我们己查出几家准备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权益,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因为京剧在成都不易看到演出,所以在创作过程中参考了剧照、光盘、绘画及相关资料后用雕塑的表現形试体現作品、用不同的表現形试体现同一主体(这些作品都是戏剧中精典的京剧中人物造形),我们这祌雕塑产品作为工艺品上市是首创的,因此极受欢迊、产品曾多次获奨,有人说我们的产品是公共领域的公有资源(指內容),请问我们的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2010-11-09 16:09 dongfa……(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09 17:30
能够得到法律保护,属于造型美术作品,如果有实用性,则是实用艺术品。
建议起诉。
我曾经代理了类似的案件,可联系。
2 刘法律师  2010-11-09 19:11
您好,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该作品的独创性、实用性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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