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中国邮政三户联保问题 我是河南某市某县一三户经邮政贷款连保成员之一,原因由:我认识的朋友用我的营业执照与我朋友其亲姐我们三户组成联保小组在当地贷款,与去年2013年10月22号在邮政贷款,在邮政以我名誉贷款10万元,我朋友与他姐分别每人贷款15万元,我朋友私下说我贷下来的款他用,他连本金带利息由他还到邮政考虑友谊关系我贷下来的款给他用了并且我们私下打了借条签了名按了手印,后来得知他把我借给他的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借给了他姐,今年2014年5月22号的存款,我朋友把我在邮政应得存款与他本人应得的金额存上了,可是他姐的应得的存款没存上,这段时间我朋友与他姐一直联系不上并一直未还款,考虑到他与他姐有什么问题,我与他姐并不认识,都是由我朋友一手操办,如果下一步邮政起诉到法院牵扯到我的责任,我该怎么办,
2014-05-27 00:45 耿浩868(河南-新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煜律师 2014-05-27 09:31
会有责任的,建议及时了解具体原因,以便及时应对。
2 张书正律师 2014-05-27 10:15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