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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时,军人自主择业费是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军人离婚时,军人自主择业费是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我和爱人结婚13年,育有一女孩,如果离婚,我作为军人离开部队时的自主择业费是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14-05-26 15:59 appleb……(西藏-林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屈增辉律师  电话:18706777379  2014年05月26日 20时17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26 16:03
这是不能分的
3 110网律师  2014-05-26 16:00
是要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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