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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途径,我们受害老百姓该怎么走
  法律途径,我们受害老百姓该怎么走   2008-2009年间,开发商村田房产公司代收中山坦洲现代花园业主资金为其办证,后因法院查封其名下土地,致使不能按期办证,而代收的税金当时只上交了少部分,剩余大部分税金因此未能上交,也未退回给业主。2012年8月,小区业主有人以“诈骗罪”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受理并查封了公司600万元资金,查封时乃至村田公司老板在公安局接受审问时,村田公司都一再表明查封的资金是其代收业主的办证费。然公安局在报检察院后,检察院以“诈骗罪”罪名不成立予以驳回。驳回后,公安局就扣着资金一直不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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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6 14:35 何琳林(广东-中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5-26 14:49
可以向公安局要求返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2 江珍来律师  2014-05-26 14:52
可以去投诉公安局
3 芦道宾律师  2014-05-27 10:14
可能公安机关以涉嫌其他犯罪予以追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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