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鉴定属于双向性感障碍(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纵火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甲放火将一片山林烧毁,经过鉴定,甲患有双向性感障碍,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其放火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2014-05-26 11:02 刘贵洪(云南-文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顺平律师 电话:18087113996 2014年05月26日 11时11分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而不是无刑事责任能力),则应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而不是无刑事责任能力),则应负刑事责任。
2 李芬团队律师 2014-05-26 11:05
你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4-05-26 11:07
应当承担,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4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5-26 11:11
需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