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纠纷,对方殴打我,俩个案件是分开处理还是合并处理? 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是我主责。对方讹诈,协调不了,就在交警大队门口堵着我,还殴打了我和我岳父。报了110,110让交警处理,交警不作为。后来派出所到立案了,调了视频。可是派出所说这个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让我处理完交通事故纠纷,再谈被打案件的处理。这种说法可以吗?我可以要求派出所先对这起对方殴打案件先进行处理吗?因为对方讹诈,我不可能赔偿对方不合理的要求,不能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只能让对方去起诉交通事故案件。
2014-05-26 10:38 yoyoxu……(江西-抚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5-26 11:13
您好,可以让对方起诉解决,关于打人如果造成你方的损失,你可以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4-05-26 10:39
分开处理。
3 张 静律师 2014-05-26 10:42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6 10:45
你好,应该分开处理的。
5 张绍兵律师 2014-05-26 14:48
再有骚扰行为继续报警,交通事故的案子对于对方的无理要求可以不予理睬
6 周辉永律师 2014-05-26 17:58
你好,可以要求同时处理
7 110网律师 2014-05-27 03:46
可要求同时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