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从轻判处 亲戚因透支他人信用卡过期未还,他人报案,亲戚主动投案,并在当时还清信用卡透支款,后公安机关拘留近三天,现已取保候审,想咨询一下律师您,就目前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从轻判处,轻判结果?重判结果如何?谢谢!
2014-05-26 09:58 dtwf@1……(江苏-徐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26 10:04
这是可以从轻处理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05-26 10:27
可以从轻处罚。
3 110网律师 2014-05-26 10:00
主动还钱,可以从轻处罚。
4 孙新律师 2014-05-26 10:01
可以和银行沟通 让其出具谅解书,肯定会从轻处罚
5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5-26 10:04
积极偿还,可以从轻处罚
6 110网律师 2014-05-26 12:30
积极还款,取得银行的谅解,是可以从轻判决的
7 110网律师 2014-05-26 12:42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8 110网律师 2014-05-26 19:21
可以从轻处罚,如果数额不大,可以争取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