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一男A在1995年,即女儿5、6岁的时候就出走,一直未回来,也联系不上多达19年。而在A与其老婆B结婚后购买了一处土地,是B自己筹资买的,但是土地证是写A名下,而在A出走后,B又对外借债筹资在该地上自建房屋,老婆B后来自己挣钱抚养女儿和清偿债务,老婆在A出走期间,也没有报案,只是前几个月才报失踪案, 现在老婆想将这房屋转到自己名下,想归自己所有,有什么快和好的方法吗?不宣告失踪和死亡,因为要等太久了
2014-05-26 09:38 born72……(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5月26日 09时54分
需要经过宣告失踪才可能将房产过户到A的名下, 我的补充: 2014-05-26 09:55
同时还有其它继承人一起继承丈夫享有的部分
2 宋鑫律师 2014-05-26 09:46
除了宣告失踪和死亡,没别的更好办法。
3 孙新律师 2014-05-26 09:54
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到女方名下也是应该给男方补偿的。只能宣告失踪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