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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开车门,撞倒电动车,电动车方无带人 ,无逆向!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开车门,撞倒电动车,电动车方无带人 ,无逆向! 当时我开着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前方机动车是停着的,当我开到车边上时,对方突然把车门打开,当时下巴被撞的很严重,手脚都没什么大的问题,报了警,110来后就登记了我的身份证,和他的驾驶证及身份证车牌号,然后叫我自己去看,说去交警队解决!什么单子都没留给我!对方留了个电话给我!现在在医院查下来都是硬伤,下巴下面3颗牙齿的神经好像有问题,医生建议要调理两个月后才能看出后续是不是要继续治疗。
我想问为什么当时警方没有开验伤单,也没留任何单据,只是叫我去看,他说可报销,也没说去哪个指定的医院,我现在想换个更好的医院看牙齿行吗?还有像我这种情况对方应该负责哪几个部分的赔偿!谢谢!
2014-05-24 21:07 twr122……(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4年05月24日 21时00分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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