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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1下,我是84年11月份的,湖南邵阳人,在丹阳建筑工地上打工
您好,我想咨询1下,我是84年11月份的,湖南邵阳人,在丹阳建筑工地上打工 您好,我想咨询1下,我是84年11月份的,湖南邵阳人,在丹阳建筑工地上打工,4月24日的那天不慎从钢管架子上摔下来,导致头部受伤,腰椎骨折,后来在丹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手术,打了6个钢钉,现在已经出院,生活不能自理,劳动能力丧失部分,我还是未婚的,家里有两个6十岁左右的父母亲,请问我这里能评几级工伤伤残?他们得赔偿多少钱给我?
2014-05-24 14:24 短信用户(湖南-邵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24 14:25
这是可以鉴定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5-24 14:32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3 110网律师  2014-05-24 15:01
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要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等级才能确定。
4 110网律师  2014-05-24 15:16
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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