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双方成年,自愿发生关系后男方要求打掉,女方不愿意
双方成年,自愿发生关系后男方要求打掉,女方不愿意 因女方不愿意,怀孕期间男方对女方拳打脚踢,并把女方衣服扯烂整个人摔在地上,造成女方胸部,双臂,后脑勺,臀骨多处受损,并多次威胁女方打掉,被迫下女方去医院打掉,这种情况女方可以什么名义起诉或控告男方,男方需负哪些法律责任,和什么赔偿
2014-05-24 01:34 陈卫琪(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4-05-24 05:41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110网律师  2014-05-24 08:11
受伤的,可以报警。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26 10:53
如无过错不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