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特殊的问题,求解答 你好,我现在闹离婚,妻子提出两人不合适,我没有做错任何事,目前面临以下几个问题:一、抚养权问题。小孩未满月,没有母乳喂养,老婆有乙肝大三阳,我自己有稳定工作,父母亲家里条件远远高于女方家庭,我能争到抚养权吗? 二、房产问题。我结婚前父母首付买了一套房给我,并且到现在都是父母还月供,产证办理时正好已结婚加了老婆名字,这个怎么分?另一套房子是我婚后父母支付首付买的,合同,产证上是我的名字,银行主贷方也是我,月供基本上都是我还的,这怎么分?问题关键是房子都是父母买的,花了二老好多钱 我不想分出去。三、两部汽车我在用,但是父母买的,行驶证是他们名字。四、由于两地分居,工资都各自花,钱怎么分。五、结婚时(已打证)给女方的彩礼还能要回一些吗?
2014-05-24 00:43 jiangw……(江西-鹰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5月24日 08时24分
你好,1、可以;2、房产:共同财产,平分;另一套房,当时如果未明确表示给你,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汽车是你父母的;4、如果无婚内财产约定,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较难。
2 罗时光律师 2014-05-24 09:5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这样可以得到详尽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