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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二)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什么责任?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二)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什么责任? 交叉路口我的面包车沿道路由东向西行驶.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两轮摩托.相撞对方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时他速度很快  我的速度很慢15M左右甚至更慢 因为要穿过去怕有车..行驶.快到对面马路的地方大概有2.5米左右.他骑摩托就撞到了我的右前保险杠上...我连刹车痕迹都没有 他是能看见我车的 他可能是没注意就撞到了我的车上.我车手续齐全.他也有驾驶证.交警判我全责.我不服 .因为我的车已经压过中线了 马上就到对面了 他想抢先在我前面过去 .......咣...事故发生了.他一点责任没有么 .  机动车应该上到就有责任.为什么他没有一点   我全责
2014-05-23 21:51 wo4035……(吉林-通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4-05-23 22:02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2 110网律师  2014-05-23 22:56
如果不服,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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