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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物权法第十五条的具体函义
我想知道物权法第十五条的具体函义 物权法第十五条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是不是说只要出售人出售的物品(不动产)只要是产权明确是他本人的,他人购买后既使没有过户双方的买卖合同也是生效的?
2009-03-17 14:54 怡然(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3月19日 17时31分
合同效力和权属登记不是同一概念。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05 16:38
属于关于不动产物权的合同的生效条件。
3 110网律师  2009-03-05 15:46
是的,合同自签订时就已经生效。
4 孙新律师  2009-03-05 15:50
是的,这是关于债权与物权的效力问题。不动产物权需过户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需要过户物权才能转移,但合同签订以后,债权效力即开始发生。
5 刘江律师  2009-03-05 16:34
只要双方在主体上适格,标的物的产权明晰,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
6 孙金刚律师  2009-03-05 17:58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7 孙新律师  2009-03-05 19:08
15条的意思是:如果具备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条件,合同成立、生效。合同的成立、生效与物权是分开的。合同产生债权。
8 110网律师  2009-03-07 11:05
是否过户(所有权转移)并不是不动产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条件。是否有效有其他的认定标准。
9   2009-03-17 14:57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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