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财产和借条的问题。 我和我丈夫结婚一年多。期间我们感情不和,吵架、打架不断。现在我起诉离婚。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现在居住的一套住房是他婚前按揭买的。我们共同还款一年多。 为了维护我的利益。几年7月份的时候,我们吵架后,我要求他写一个五十万的借条给我。最后,他写了借条但借款时间写成我们经人介绍相识的日子。 请问各位律师,我能主张该房产多少份额? 他给我写的欠条我能要到钱吗?法院是不是一定会要求我举证,曾经给付过他五十万?
2010-11-08 10:28 iOS7445(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0-11-08 10:30
你出资还房子贷款的钱,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借条需要认定是否有效
2 贾金勇律师 2010-11-08 10:31
你可以主张共同偿还部分的一半;
你也可以根据借条主张偿欠条上的相关款项。
你也可以根据借条主张偿欠条上的相关款项。
3 孙新律师 2010-11-08 11:01
那你起诉吧,法院怎么处理的都有。
4 孙新律师 2010-11-08 11:13
你可以主张该房产婚后还贷部分的分割权.另外对方的借款,你可以同时要求对方返还.你主张的请求,是需要你举证的.
5 李建成律师 2010-11-08 11:15
可以要求共同偿还部分的一半,也可主张欠条上的欠款
6 孙新律师 2010-11-08 11:48
你可以主张这些财产的分割,你最好寻找些证据,建议详谈以更好的解答你的咨询。
7 孙新律师 2010-11-08 14:33
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8 赵江涛律师 2010-11-08 15:25
能主张该房产共同偿还部分的一半
9 孙新律师 2010-11-08 17:21
需要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