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我妈昨天被某单位未满18岁的孩子(1994年出生的),交通警察已确定归撞事人全责。现在被撞人经医院检查左脚骨折,需要手术,大概费用在3到4万。撞事人已经叫了两万,但现在撞事好象有不提供治疗的费用我该怎么做
2010-11-08 08:44 111122……(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08 09:18
   你们可以跟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你们先垫医药费,等你妈出院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0-11-08 09:19
可先协商,协商成只能自己垫付,然后起诉法院要求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的费用
3 孙新律师  2010-11-08 09:20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4 孙新律师  2010-11-08 09:22
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构成伤残等级的,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残疾赔偿金
5 孙新律师  2010-11-08 09:41
先治病,后可起诉到法院。
6 赵江涛律师  2010-11-08 09:47
可以起诉
7 孙新律师  2010-11-08 10:19
可以起诉解决,看看能不能先予执行。
8 李建成律师  2010-11-08 11:46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费等相关的费用
9 孙新律师  2010-11-08 17:23
诉讼解决
10 孙新律师  2010-11-08 17:31
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索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