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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1年9月以丙方给人担保小额贷款,乙方是担保公司,现已到期未还,乙方向我单位发文扣发了我的工
我在2011年9月以丙方给人担保小额贷款,乙方是担保公司,现已到期未还,乙方向我单位发文扣发了我的工 我在2011年9月以丙方给人担保小额贷款,乙方是担保公司,现已到期未还,乙方向我单位发文扣发了我的工资,请问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拜托!
2014-05-21 22:11 pum168(甘肃-定西)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05-21 23:32
不合法。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1 22:32
你好,单位无权
3 钟晶律师  2014-05-21 23:09
你好,如果没到期那么不应该扣的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2 07:45
你好!要根据保证协议的具体约定,如果是一般担保,或者超过保证期限,你可以不用承担保证责任。即使你承担保证责任,对方也无权直接到你单位扣你工资,详情可来电咨询。
5 杨琪律师  2014-05-22 10:26
你好,不合法的。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2 11:00
你好:不合法。
7 高付华律师  2014-05-22 11:46
你好,单位无权直接扣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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