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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速度3540km/小时,在1个丁字路口
我骑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速度3540km/小时,在1个丁字路口 我骑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速度3540km/小时,在1个丁字路口,遇见1辆电动车,载1人左转未减速,距离只有几米,撞到他们了,人没什么大碍,但他们要求赔偿1000元的修车和医疗,我自己车也有损坏,现在车在交警大队,如果事故认定,谁责任更大呢?
2014-05-21 13:22 短信用户(浙江-宁波)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21 14:26
可以诉讼解决的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05-21 15:19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5-21 16:12
事故责任交警定。
4 110网律师  2014-05-21 20:05
交警定责。
5 陈晓云律师  2014-05-22 07:39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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