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责任问题 我公司于2013年8月完成一项水库桥梁勘察、设计并通过评审,按照设计惯例根据测时水位计算筑岛、围堰工程数量(注:2013年属于旱季,当时库容较低,水位较常年偏低),设计说明中注明建设时间由业主选择。该项目于2013年12月开标,2014年1月完成合同。2014年雨水充足,现水库水位较测时水位已增加超过1.8米,需增加筑岛工程数量。现部分主管部门认为此增加费用由于未考虑水库蓄水问题,属设计重大失误或设计重大过错,应由设计单位负责,请问是否合理、合法?
2014-05-21 09:24 350219……(四川-内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2014-05-21 09:27
您好,按合同约定处理。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1 09:36
你好,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你最好还是让当地律师看看。
3 都燕果律师 2014-05-21 09:42
你好,按照你们的情况,是可以有理由认为是你们工作的失误,如果你能积极证明这个情况已经进入了你们的考虑范围,是对方提供的数据造成了现在的损失,你们就可以免责,谢谢
4 沈辉律师 2014-05-21 10:03
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有约定需要按照约定履行的。
5 110网律师 2014-05-21 10:26
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设计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等相关要素来判断最终责任人。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
6 陈晓云律师 2014-05-21 15:07
须经专业机构鉴定
7 110网律师 2014-05-21 15:41
您好,您的问题需要结合你们双方之间的合同具体约定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