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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敲诈?
网友敲诈? 一个朋友认识一个北京的网友,两人约定在天津见面并发生性关系,期间女方经期即到,流了一点血。在天津度过2天后,男女各自回去,分开后的第一天,女方打电话找男方说她大出血,在医院治疗,话费13000,要求男方把钱寄过去,并且说如果不寄钱的话,告他强奸,并到天津取证,随之有一个男的自称是公安局的,也打电话要求男方把钱邮寄过去,怎么办?如何解决?
2010-11-07 14:04 fhb4589(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1-07 14:48
自愿的,不构成犯罪。可以报警处理。
2 孙新律师  2010-11-07 14:11
如果当时双方是自愿 那么不构成强奸的 如果对方借此索要钱财 那么涉嫌敲诈。
3 李玉更律师  2010-11-07 20:28
需要看具体情况。
4 齐志龙律师  2010-11-08 18:31
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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