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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在一个区
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在一个区 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在一个区,可以在被告常住地法院起诉吗,需要开具常住地证明吗,被告是单位集体户口
2014-05-20 19:02 wuyueb……(陕西-咸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5-20 19:03
你好,在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具相关证明!
2 孙新律师  2014-05-20 19:09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0 19:14
在常住地要居住一年以上属于经常居住地。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20 19:19
在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在经常居住地的,则需要有经常居住证明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0 19:43
你好,这是可以的,需要开相关证明。
6 康治斌律师  2014-05-20 20:11
可以在被告常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需要开具常住地证明。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0 23:06
可以的,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开具居住证明,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1 09:57
常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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