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事请教。我从别人手里兑(转让给我)过来一临街门市我只和转让人签了合同未见到房主,我们的合同 我和转让方是邻居我们的合同只签字未按手纹,只签字有效吗?我手里有转让方与房主(房子开发商)签的租房合同复任件里面未提及可否转让转租事项,另外他是刚营业几天的饭店各种手续>还在办理中工商的核名都是他的名字他是否有义务(转让费是否包含各种手续各证件)办理剩余手续?还望各位律师结答!在此拜谢啦!!!!
2014-05-20 06:08 吕翠华(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20 09:41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4-05-21 01:10
协商或调解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1个问题,我们从别人手中接手了1家中通快递,转让人让我们跟上级的老板签合同
2个回复你好。我们非本地户口,今年买了别人的安置房,房主承诺两个月后拿到房产证,并且我们已签订个合同
1个回复从别人手中16万转让过来的分公司 ,现在合同到期了总公司要收回,他有这个权利吗
3个回复从别人手中16万转让过来的分公司 ,现在合同到期了总公司要收回,他有这个权利吗
2个回复我是转让过来的店铺. 合同明年5月份到期. 房东要求收回门市. 那我的转让费不是泡沫了吗?
1个回复我租的门面是从别人手里转让来的,当时房东限制合同只是一年签一次
1个回复我是山东邹平出祖车主,我公司以前的时候经营合同。也i就是说产权在我们手里
5个回复您好,我们家在10年买了1套私人开发的房子,当时合同他只签了个名字
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