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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湖北恩施的。女。我们现在有1个3岁半的女儿。因为没有感情基础现在我想提出离婚
你好。我是湖北恩施的。女。我们现在有1个3岁半的女儿。因为没有感情基础现在我想提出离婚 你好。我是湖北恩施的。女。我们现在有1个3岁半的女儿。因为没有感情基础现在我想提出离婚。女儿由我带。结婚前他有1套房子。房产证是他的名字。现在我要是起诉离婚。我能得到1个地基吗
2014-05-19 23:48 短信用户(湖北-恩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4-05-20 11:12
你无法得到一个地基。
2 110网律师  2014-05-20 00:12
根据你的描述,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所以“地基”你不可能得到,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想得到地基也不现实,实践中无法操作。
如果因为离婚导致你生活困难,法院"可以"判决你享有房屋的居住权。生活困难是你个人财产以及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困难。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3 胡爱军律师  2014-05-20 00:13
可以争取的
4 110网律师  2014-05-24 12:24
那不一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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