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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遗产纠纷
有关遗产纠纷 家中有四个子女分别为甲乙丙丁,老人的房子为两居其中一间为乙所有另一间为老人所有,最初商量结果是谁赡养老人把老人送走,老人的一间归其所有,丙自老人开始生病到去世的3-4年期间一直尽心伺候,老人离世乙心疼丙一直悉心照顾老人就说:我这一间给你。请问口头约定是否有法律效益?(因户口本里牵扯到甲的家人和丁的家人)变更户主的时候“一定”要户口本里的每一个人都要到场同意吗?老人的一间房子是否归赡养老人的乙所有?或是甲乙丙丁平分这一间房子?
2014-05-19 11:51 雨——檬(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5-19 11:56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4-05-19 11:57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5-19 12:00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4-08-07 15:00
1、口头协议除非双方都认可,否则无法考证真伪;
2、变更户主建议咨询公安局户籍部门;
3、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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