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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后购房的财产公证
关于婚后购房的财产公证 我儿子结婚近一年,在女方的强烈要求下,正打算购车,突然,儿媳说不买车了,要到重庆买房,因其父户口还在重庆,尚未迁回。我想买房总比买车强,买现房或二手房租出去的租金可以冲抵房贷,减少还贷压力。购房首付需20万,儿媳出5万,其父母出5万,其余是我们资助他们买车及儿子的一些积蓄。女方在重庆买房时提出要买三室两厅的大房子,要我们资助,在我的阻止下才没有买,后又提出要首付四成,另增加6万元,可减少还贷压力,逼着儿子向我们借钱,我儿子不愿意,就扬言要他们搬出去住,以后有了孩子,他们不管,并强行要求将儿子仅剩的3万元定期存款取出。她父母口口声声说这个房子是给子女买的,由于户口原因,是以其父的名义购买,而且,今后的贷款全部由子女承担。我儿子和媳妇在购房问题上产生分歧,并提出退出购房要求,儿媳也以离婚相威胁,其母已不让我儿子住在她家,对于这种情况,我想是否应该对此房产进行公证,以明确产权和还贷责任。另女方不同意公证,应如何解决,请给予指导,非常感谢!
2010-11-06 17:49 钱正源(上海-虹口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06 18:07
关键是,要有证据证明你们对房子的投入,最好让他们夫妻两书面确认你们对房子的投入。
2 袁文祥律师  2010-11-06 19:57
可以委托律师就资金来源等做个约定,并见证!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3 110网律师  2010-11-07 15:53
你儿子太亏了,建议不要干这种事情。女方都不同意公证了,感觉别有用心啊。阿姨,当心啊。
4 李军律师  2010-11-09 10:15
应当进行书面约定,否则,将来势必会有纠纷,且对你方不利;

无法达成一致的话,要么放弃购房。或你方出资按借款处理。

建议尽快来电预约律师当面咨询,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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