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计划生育法,他们有这样的权利吗?
我该怎样要回我的工资?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力?
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店说关门就关门,我们要求工作单位赔偿我们一个月工资。他们也不给,像这样的情况我们
他们这样构成犯罪吗?
在饭店吃饭,被店里的服务员不小心把滚烫的汤倒在脚上,我该如何追究她无意烫伤我的责任。
他们有权利扣押我的工资和赔偿金吗?
我没有犯法,被带到公安局拍照,抽血,按指纹。他们这样做侵犯我合法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