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前我们在农村新修建1栋主房,是新地修建,建房申请理由是原拆原建
离婚前我们在农村新修建1栋主房,是新地修建,建房申请理由是原拆原建 离婚前我们在农村新修建1栋主房,是新地修建,建房申请理由是原拆原建,把老房子拆了1部分,老房子是他父母的,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也是用他1个人的名字申请,到现在都没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我们各1半,民政部分有存档,双方都签字盖手印,上面没有提他父母,现在他父母有权利要求重新分配说他们也要各占1份,如他们背着我把1些关于建房手续更换成他父母的名字,我还能分的那半套房子吗?谢谢
2014-05-17 15:20 短信用户(四川-乐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17 15:33
这是可以拆除的
2 110网律师  2014-05-17 16:24
你好,房屋是你们修建的,属于你们俩夫妻共同财产,如有上述情况,可以向法院确认无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