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盗窃 我原来在一家商标注册公司工作,时间从2007年4月到2008年7月,在这期间没有用工合同。08年7月份公司把我解雇了。我走的时候把我原来的客户资料拿走了,前段时间我联系了客户做一项业务,现在我刚收了客户的钱,只是还没有开始做。原来公司经理要告我商业欺诈,请问我原来拿客户资料算不算犯法。我该怎么办?请专家帮帮忙。小妹感激不尽。
2009-03-04 16:19 tutuyi……(云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04日 16时21分
涉嫌侵犯商业秘密。
2 110网律师 2009-03-04 16:26
构不成犯罪 但是你侵犯了原来公司的商业秘密 如果对其造成损失 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