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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样认定一方有过失,
离婚时怎样认定一方有过失, 十年前因为我丈夫在外跟他人同居后,协议离婚,原有共同房产一套归我和我儿子所有,儿子占产权的80%,我占产权的20%。几年后我们又复婚了,最近我又发现我丈夫又在外面与人租房子同居,能请问一下,他这叫有过失方吗,离婚时我能请求让他赔偿我吗?原来判给我的房产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也要共同平均分配吗
2014-05-16 19:35 lxf906……(四川)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4-05-16 23:01
分割财产,你可以要求照顾无过错方。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5-17 11:15
您好,原判的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如有证据证明男方与他人同居的,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16 19:55
看是否具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
4 110网律师  2014-05-16 20:04
你好,属于婚前财产。
5 110网律师  2014-05-16 20:07
你丈夫存在过错,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原来已经分割的房产属于你和你儿子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再分割。
6 尹朝阳律师  2014-05-16 20:10
算过失方。财产分割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7 康治斌律师  2014-05-16 20:20
看是否具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 。对方有过错的,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8 李军律师  2014-05-16 21:17
要看你能否提供证据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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