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纠纷 2012年1月11日我给人在信用社保证担保贷款五万元一年,2013年1月11日到期,因借款人没有及时还利息和本金,在2014年4月28日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我)提起诉讼,要求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问您担保人(我)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2014-05-16 08:59 liqilu……(甘肃-定西)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05-16 09:09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16 09:10
你好,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16 09:09
还本付息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16 09:28
你好!具体责任的承担要看保证合同是怎么签的,根据你的叙述,应该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当然还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
5 张勇律师 2014-05-16 09:36
你好,担保人责任就是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你有还款责任,你偿还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6 钟晶律师 2014-05-16 10:29
你好,如果没过担保期限那么你是要承担还款义务的。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16 17:27
你好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