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效 庭审过程双方都没有提及诉讼时效问题,庭审结束后,法官说不当庭宣判,原告在庭审记录签名后回家,即如当庭宣判就没有诉讼时效问题。原告回家后,被告在高人指导下写了一张《关于本案超过诉讼时效的声明》交法院,让两级法院据此判原告败诉,请问庭审结束后还可以单方面提诉讼请求吗?如可以,庭审还有什么意义?
2014-05-15 10:19 kx0888……(福建-厦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4年05月15日 10时28分
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前提出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15 10:22
这是有效的
3 110网律师 2014-05-15 10:30
诉讼时效问题应于庭审开庭前提出
4 孙新律师 2014-05-15 10:35
被告的主张应当在庭审中提出,被告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