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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受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合理吗?
在单位受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合理吗? 本人2009年12月31日在单位受工伤在家休养,在2010年9月鉴定为9级,通知我上班.在与单位协商继续养伤,等单位新车间开工后再通知我上班,可2010年11月1日合同到期,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请问合理吗?
2010-11-05 10:57 柴尧(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05 11:01
如在医疗期内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结束,公司可与你解除合同,但应该依法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给你。如未依法履行上述义务,你可聘请律师代为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潘月华律师  2010-11-05 11:34
楼上周丽玲律师解答很好。
3 110网律师  2010-11-05 14:19
如果还在医疗期的,合同期限需要顺延至医疗期届满。
4 110网律师  2010-11-08 13:29
单位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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