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积分求助,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怎么理解。 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请问这里的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这句话怎么理解,学校规定08月31日不满7周岁1年级拒收符合相关的规定吗?(差1天都不行),因为我的孩子是10月21日的,到了就读1年级的时候就是7周岁差51天,学校拒收我能去投诉吗?明显已经是年满6周岁了,但不知道是不是被后面那句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限制了?
虽然没有积分,我希望能够得到专业人士中肯的回答,谢谢大家。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请问这里的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这句话怎么理解,学校规定08月31日不满7周岁1年级拒收符合相关的规定吗?(差1天都不行),因为我的孩子是10月21日的,到了就读1年级的时候就是7周岁差51天,学校拒收我能去投诉吗?明显已经是年满6周岁了,但不知道是不是被后面那句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限制了?
虽然没有积分,我希望能够得到专业人士中肯的回答,谢谢大家。
2014-05-14 12:22 xlung(云南-红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5-14 12:35
可以问一下拒收的原因。如果不是因为不具备条件,那学校无权拒收。
2 110网律师 2014-05-14 14:48
您好,可向当地教育主管不么投诉反映。
3 110网律师 2014-05-14 16:10
学校拒收,你可以请求说明理由,不行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4 许传中律师 2014-05-15 09:44
你好,条件不具备一般指偏远地区、教资力量不足、校舍不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