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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证的按份共有期房能否主张实际房款资金返还?
未办证的按份共有期房能否主张实际房款资金返还? 1、2009年签合同,约定产权各50%,一审法院认定首付出资男48430女出资5000,月供全部是男方。合同已经备案,产证未办。预计交房时间2011年6月。房屋总价24万,首付20%,其余80%中信贷款20年。主贷人男方。
2、购房时二人为男女朋友,2010年3月17日分手,2010年6月开始月供,月供一直是男方。
3、现在男方要求主张权利,希望给女方补偿1万要求女方退出该房产权,女方要价2.5万,协商不成
咨询:
1、女方要求是否合理?
2、男方如果起诉女方返还首付43430的50%以及月供的50%是有何法律依据?
2010-11-05 10:53 136099……(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0年11月05日 11时44分
1,女方要求是否合理,关键要看同类房产是否增值,如果增值了,女方退出,男方不仅应该返还出资,还应该对女方给予必要的补偿。
2,按理说,如果男方退出,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男方首付出资48430元以及男方支付月供的100%。而不是50%。如果增值了,男方还可以要求女方给予相应的补偿。理由很简单,男方的月供并没有女方的一半,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约定产权各50%,应该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女方也应该出一半的月供。一审法院判决,月供全部是男方,缺乏法律依据,侵犯了男方的财产权,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男方可以申请再审,纠正错误判决。当然,男方自愿放弃部分个人财产权给女方的除外。
2 王琨乔律师  2010-11-05 11:02
没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房子属于共有关系,应当按各自的份额拥有所有权,如要分,则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实际中诉讼法院,法院会通过拍卖方式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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