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起诉的问题 男方户籍湖北(但长期在外打工,常住地是广东),女方户籍湖南,(在老家本地工作)。买的房子又在外地广东,当初结婚登记是在湖南办理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起诉的话,男方或女方分别是要在哪里才能起诉啊?
2010-11-05 08:44 晚了但不迟(湖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江律师 电话:15802606773 2010年11月05日 13时03分
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0-11-05 08:49
需要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